[幹譙]可惡的中華職棒聯盟

標題字眼用的強烈,主要是希望引起注意,這星期跟社長吃飯,聽到他到天母棒球場看球賽掃興的事情,令人深深覺得有些是的作為真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也令我對這邁入第十七年的台灣職棒感到厭惡…

內容充滿情緒性的字眼…,不建議觀看會傷眼睛…

故事:
話說星期六(3/25),社長大大帶者他親愛的老婆大人,大老遠從新竹跑到台北天母棒球場,要看兄弟vs誠太中信補賽,並且高高興興帶著新機絲350D,想要來拍幾張回家做紀念,買票進場時被工作人員攔下來,說聯盟規定不能攜帶專業相機進場,並指示要收起來,當場澆熄社長的興致…(以後省略)

本還在想說社長大大敗350D後要約他一起去看棒賽,他用他的17mm拍大景,我用200mm抓球員(有點蠢的行為),那天聽到這件事就讓我們幹譙半天,這專業像機不準帶進場的狗屁規定不知是哪位大頭症的高層大頭想的(學記者的…不具名含糊帶過)?

人(球員)要紅不就要靠傳播,要傳播沒圖就沒真相,聯盟網站上的照片寫真照片小的跟”厶ˇ”一樣,給小人國看的喔?如果說是保護全員的肖像權,大可以公告誰誰誰的face受到保護,既然有這麼值錢嘛?那到時就得受大家公評囉!

這種爛規定讓我決定省下看球的錢,情願把錢拿去從事別的育樂,越想越可惡,連電視轉播的球賽也不想看了…氣…啊,這郭聯盟啊!不知如何精進就會想一些故步自封的規定,什麼人不學跟執政黨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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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esponses

  1. 小布表示:

    這郭聯盟啊!…
    阿…有偶的姓內@@..
    這篇文章一定要引用,一起大大幹樵一番!!

  2. Tanjun表示:

    不才小弟氣到作一個icon來抗議,但是社長心胸寬大不要鬧大,所以沒掛…
    No CPBL

  3. 小布表示:

    這個讚!!
    其實..還是要抗議一下!!
    起碼有反應才有改進吧!!@@

  4. Tanjun表示:

    社長正在奮鬥中…
    CPBL的回應

    『為維護職棒選手之肖象權利,非經聯盟書面允許,觀眾不得攜帶攝影機具進入球場,且各式相機之使用不得搭配望遠鏡頭(300mm及以上)或特殊效果鏡頭於球場內使用之,日本與美國職棒同樣有此規定。謝謝。』

  5. 小布表示:

    對阿!!社長超屌的!!
    超激賞!!讚啦!

  6. 小巧妹妹表示:

    跟工作人員說..
    我不是要拍球員..有啥好拍.
    我是要拍對面看台上的妹妹..

  7. Tanjun表示:

    To 小巧:
    >>拍對面看台上的妹妹
    我哩~ 我的邪惡思想都被你說出來了…

  8. 小巧妹妹表示:

    噓~我們偷偷說就好 ..
    我們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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