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不知忙什麼!?

這星期因為一些應酬及外務,所以每天都忙到很晚才睡,讓我想早睡的期望還是破碎,這星期有件值得令我高興的事就是之前101煙火秀的照片被某家雜誌相中,跟我要了某幾張的授權,用在他們的報導上,至於是哪家雜誌就等出刊後確認被採用再說囉!至於授權金多少,因為很低所以不想說,但是有人肯要(肯要=肯定?)這可能比金錢上的獲得還讓我高興吧!


網路找圖其實很快,加上一些 shared 平台的存在,網路創作的作品在分享傳播上更是簡單,但也充滿了邪惡,因為被重製或是修改的機率就更大,我不喜歡把自己的Mark、名子、網址…等,放在圖片獲照片裡,因為他本來就不屬於原創的一部分,有時更會破壞畫面 @@,所以很高興更敬佩那些尊重原創的人,我承認某方面我不完全是…(對財團時),但是我會盡量的!
(若您不為商業用途而要使用,歡迎~歡迎~歡迎使用,但是希望能事先告知一下)
為網路個人主義時代共進努力… 🙂

說到這又要哎哎叫了,燈會、電玩展…我還好多照片沒整理 @@

最後…再強姦一下各位的眼睛囉… :p

Taipei 101煙火秀 Slideshow:

2006 台北101跨年三部曲:小卡影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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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Responses

  1. 小巧妹妹表示:

    去應酬唷??!!!真好… 😛

    現在不少人把字放在照片上~因為怕被CP?
    我目前應該還沒有被COPY 煩惱…XD

    照片只會越欠越多吧.. ^^y

  2. jaciyeh表示:

    恭喜囉!雖然是微不足道的酬勞,但至少有人肯定就很不錯了,我還得加把勁。
    我看我也無法再突破了,該去拜師了。

    對了!授權金不高,改天101要跟您要更高的商業行為肖像權費,那不就了大了XD

  3. tanjun表示:

    To 巧妹:
    應酬…就跟朋友吃飯而已…
    已經欠到不想數了…因為覺得沒有讓自己感到閃眼的照片…

    To Jaciyeh:
    那是碰巧的啦!並不是我的東西特別突出…
    你的煙火也是驚艷動人,羨慕不已…
    101的肖像權問題不在我,因為我不是商業使用…

    而且101也不想想要不是這麼多攝友,用不同角度及觀點來紀錄它,並分享在網路上,讓全世界知道他的美,它可也還只是人家口中的馬桶刷,八卦劍…,將心比心互謀其利(當然挾著第一高樓的頭銜經營者也很認真),何必小鼻子小眼睛… XD

  4. 小巧妹妹表示:

    人家很久沒有酒伴了咩..
    嗚~改天再來去一代佳人應酬應酬。

  5. tanjun表示:

    酒伴?
    那不用找我了…找其他人即可…
    但是如無果有美食就得算我一份 🙂

  6. 小巧妹妹表示:

    喝酒當然不會找你~

    當然是找強董跟菁董…
    下酒菜也是美食ㄚ.XD

  7. 小布弟弟表示:

    我也要去!!
    恭喜天天哥哥!確實是肯定阿!
    媒體雜誌的邀稿,錢雖然低,但起初的喜悅實在是$無法衡量,不過等到以後陸續來邀稿!那就還狠狠敲回來!因為他們也賺的很多@@..

  8. Tanjun表示:

    稿? 什麼稿?
    人家只是要圖啦! 🙁
    » 陸陸續續?
    小布弟弟您想太多了(真會裝年輕啊~)…真的只是碰巧的…
    不小心拍了!不小人人家看到需要…
    所以,偶以後要小心一點囉!
    且~八字還沒一撇…東西真的出來再跟各位分享吧!

  9. 蘇三表示:

    唔…應酬 = 應付(?)…..恩…..
    總之,恭禧天天 ^^

  10. Lica 現在正在做授權的苦命人兒表示:

    雜誌社給你授權費時,有沒有和你簽合約書哇?
    可要看清合約書內容,看是賣給他們刊登一次的權利,
    或是該圖片完全”賣斷”,
    那以後你要自己要用這張圖的話,可以嗎? 之類的…
    總之,要看清楚合約哦~別被賣了,
    或等哪天,天天工坊的照片火紅到不行時,被他們占了便宜CC…^^”

  11. Tanjun表示:

    沒需簽約啦!
    我有聲明只就他們這次的報導作授權…
    我的東西火紅?
    哈哈…太抬舉囉!我想我把版版改成紅色的會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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